小善环保 | 在新冠疫情期间关于废弃口罩的投放
同时,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根据以上相关要求,于2020年1月27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保障本市生活废弃物收运处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沪绿容〔2020〕32号)中都有明确规定。
各居家隔离点(户)、集中观察点产生的废弃口罩,应严格按照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点人员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技术工作规范要求,由隔离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属地部门设立临时存放点,与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予以专门存放。
无相关症状的观察隔离人员所有产生的废弃口罩(需要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生活垃圾除外)袋装后,由专人上门到户收集,专车直运生活垃圾焚烧厂,优先进入焚烧炉进行专项处理;
出现新冠病毒肺炎相关症状的观察隔离人员立即送定点医院医治,其当天产生的废弃口罩,则需收集在感染性的医疗废弃物垃圾袋内,纳入医疗废弃物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所以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使用过的废弃口罩,建议在正确摘下后放入塑料袋,扎紧袋口密封后投放在居住区的干垃圾容器内。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会落实作业单位及时清运,降低和减少在收集、运输、处置阶段产生二次污染的风险。
鼓励市民在密封塑料袋前,使用酒精浓度为75%的消毒酒精或含氯(溴)的消毒剂对自己使用过的口罩进行喷洒,为后续极有可能会接触、处理产生的废弃物的工作人员,主动提供一份安全关怀保障。
日常使用的口罩不属于有害垃圾。有害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一种类别,其品种有明确规定,是按照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零星废弃物,家庭源日常产生的废弃口罩并不属于其中,所以日常使用的口罩在投放时请投入干垃圾收集容器。
近期,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行业作业流程规范的通知》,《通知》中对于清运、处置作业的消毒防控工作都有明确要求,比如清运人员在清运前和清运后都会对收集容器、收集车辆、作业场地进行喷洒消毒。焚烧厂作业人员必须对运输车辆出厂区前进行消毒,每天作业完毕后,还要对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进行冲洗和消毒。
所以不仅废弃物都得到了稳妥的处置,就连运输工具、处置场地也都采取了科学安全的防控措施,保障了城市安全运行,有效阻击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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